
10月19日起
广州交警在460个路段
启用“移动电子眼”
包括内环路A、B线多个路段
用于拍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
可移动执法的 “智眼” 系统
也会在这些路段实现全覆盖
具体路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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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“移动电子眼”
可以拍摄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
17类交通违法行为
具体执法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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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;
2.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;
3.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;
4.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、临时停车,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;
5.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;
6.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;
7.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;
8. 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;
9. 电动自行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;
10. 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;
11.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;
12.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;
13.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;
14.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、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;
15. 实施倒挂、侧挂、破坏或者故意污损、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行为的;
16. 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;
17. 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。
从7月开始
广州交警已经分三批
在全市1300多个路段
启用“移动电子眼”和“智眼”系统
其中“智眼”系统专门用于
抓拍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
就算遮挡或者折叠号牌
也可以识别

此外,广州交警正在开展新一轮摩电闯桥隧交通违法“百日攻坚”专项整治行动,严查闯桥隧、无牌上路、遮挡号牌、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。
广州交警提醒,无牌或遮挡号牌车辆及企图逃避执法等行为,均会被电子抓拍取证设备记录,切勿心存侥幸。一经查实,将依法从严处罚。
请广大摩电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严禁驶入内环路、高架桥、过江隧道等禁行区域,出行时做到有牌证、戴头盔、按道走、靠右行,共同维护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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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广州市广播电视台、广州越秀发布实盘配资平台app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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